摘要: 目的探讨心脏病合并妊娠的母婴存在的风险以及其防治措施。方法选取我院自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收治的129例心脏病合并妊娠的产妇为观察对象,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研究,探讨其母婴存在的风险。结果心功能为Ⅲ-Ⅳ级的孕产妇发生心衰和死亡的几率明显高于心功能为Ⅰ-Ⅱ级的孕产妇,P<0.05,具有统计学意义。另外,在婴儿情况方面,心功能Ⅲ-Ⅳ级的产妇出现早产儿、足月低体重儿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心功能为Ⅰ-Ⅱ级的孕产妇,P<0.05,具有统计学意义。且心功能Ⅲ-Ⅳ级的产妇发生新生儿窒息的可能要明显高于心功能为Ⅰ-Ⅱ级的孕产妇,P<0.05,具有统计学意义。结论心脏病合并妊娠会对母婴健康产生一定影响,因此做好产前体检并积极进行患者心脏病的治疗十分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