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目的:探讨在含紫杉醇药物化疗过程中,延长对患者的心电监护时间是否更安全和必要。方法:对120例执行含紫杉醇方案化疗的肿瘤患者,用药时进行24h心电监护(常规只监护3h),以每隔3h为一统计时段,分别观察心律失常、心电图异常、低血压发生率和临床症状情况。结果:心律失常(主要是心动过缓)发生率、心电图异常(主要是ST段改变)、低血压现象发生率均呈时间递减,前3h内心律失常26例(21.67%)、ST改变12例(10.00%)、出现低血压28例(23.33%),个别出现相应临床症状,满3h后至24h,心律失常共13例(10.83%)、ST改变10例(8.33%)、发生低血压20例(16.67%)。结论:延长对含紫杉醇药物化疗患者的心电监护具有临床意义,能及时发现24h内心律失常、心电图异常及低血压等并发症,降低医疗风险。